重磅:海南自貿港又一“零關稅”清單重大調整
發布日期:2022-02-16 瀏覽次數:
據財政部2月14日消息,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在原11類不予免稅商品的基礎上,將游樂設備等8項商品移出負面清單,政策主體增加事業單位等,政策受益面進一步擴大,政策紅利進一步釋放!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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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為進一步釋放政策效應,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現就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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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查看原文點擊:海南自貿港“零關稅”負面清單出臺!清單外生產設備三稅全免!),標志著《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中提出的“對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實行‘零關稅’負面清單管理”政策正式落地。 生產設備是指:基礎設施建設、加工制造、研發設計、檢測維修、物流倉儲、醫療服務、文體旅游等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設備,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八十四、八十五和九十章中除家用電器及設備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外的其他商品。 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是指: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除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所列設備外,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海南自貿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特點: 一是負面清單種類極少。不予免稅的企業進口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僅包括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貨物(設備)和附件中10類不予免稅的商品。 二是對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清單內容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進行動態調整。 三是政策受益面廣。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出臺,將進一步降低海南自貿港企業稅負水平,吸引更多國內外優質企業前往海南自貿港發展。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受益面不僅包括加工制造業,還將研發設計、檢測維修等生產性服務業,以及醫療健康、文體旅游等海南自貿港具有優勢的服務業納入其中,將有力地支持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